的约法乃至皇权入宪,在当下的大清,无异于痴人说梦,一旦提出,别说是朝廷,就是亲姑母都得把他给扬了,引来灭顶之灾。
而沈家本所指出的司法黑暗,却是金州乃至全国百姓切肤之痛,也是新政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
沉吟良久,林镇东缓缓开口,声音沉稳而有力:“三位所言,皆切中要害,发人深省。徐同知老成谋国,虑及中枢物议,确为金州计深远。梁先生胸怀寰宇,倡根本大法,乃未来所向。沈先生洞察秋毫,首指司法积弊,尤为振聋发聩!”
他目光如电,扫视众人:“然则,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金州新政,如履薄冰。制宪之举,牵涉皇权国体,乃中枢禁脔,非我等臣子所能置喙,更非金州一隅可轻试。此议,暂且搁置,待他日时机成熟亦非不可。”
他首接否定了梁敦彦最激进的主张,但语气并非斥责,而是带着现实的考量。
“然沈先生所言司法之弊,乃切肤之痛,刻不容缓!金州欲行法治,当以此为突破口!”
林镇东霍然站起,走到悬挂的金州舆图前,手指重重一点,“先行设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金州高等裁判所’!”
此言一出,沈家本眼中精光爆射!这正是他心中所想!
林镇东继续阐述他的构想,条理清晰:
“其一,司法独立!裁判所专司刑名诉讼,金州境内一切民、刑案件,抚民厅、副都统衙门乃至本都统,皆不得以行政命令干预裁判所独立审判!裁判所只依法条与证据判决!”
“其二,
三级架构,权责分明!仿效西洋先进司法制度,构建三级裁判体系:
基层设‘初级裁判所’:分驻金州城、旅顺口、大连湾等要地,受理初审民、刑案件及轻微治安案件。
金州城设‘中级裁判所’:受理上诉案件及重大初审案件。
‘金州高等裁判所’为最高审级:终审重大案件,复核死刑,并负有解释律法、统一裁判尺度之责!
“其三,侦、检、审分离!此乃沈先生‘程序正义’之核心!
侦缉权:归属新设之‘警察局’隶属金州衙门,专司侦缉审讯,收集证据。无裁判所签发的‘捕票’,不得擅自羁押,逮捕!
检察权:另设‘检察厅’,由检察官专司审查证据、提起公诉、监督侦查与审判是否合法!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行政长官干涉!
审判权:由各级裁判所推事,独立行使,依据律法及检方呈递之证据进行审理、判决。推事须精熟律例,经严格考选!
其西,程序法定!沈先生,此事由你主抓!参照《大清律例》之基础,汲取西方法理之精华,尽快拟定《金州诉讼暂行章程》!
务必详尽规定:案由告发、证据收集、嫌犯拘传、庭审程序、判决宣告、上诉流程等各个环节之规范!
务求每一步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胥吏上下其手,杜绝刑讯逼供!”
林镇东的构想清晰而具体,几乎完全采纳了沈家本关于程序正义和治吏的核心诉求,并以司法独立和三级架构作为制度保障。
同时,他巧妙地避开了最敏感的“制宪”问题,将改革严格限定在司法领域,且名义上仍以《大清律例》为根本,只是通过地方性的“诉讼章程”进行程序上的改良和细化,这极大地降低了政治风险。
他看向沈家本,目光灼灼:“沈先生,此司法革新之重任,非你莫属!本都统将保荐你为‘金州高等裁判所’首任提法使,全权负责裁判所之筹建、章程之拟定、推事与检察官之考选!你可能担此重任?”
沈家本心潮澎湃,他深知这虽非终极理想的宪政,却是迈向真正法治至关重要、坚实无比的第一步!
他深吸一口气,离座躬身,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承蒙都统大人信重!沈某虽才疏学浅,然必殚精竭虑,以毕生所学,为金州奠定司法独立之基石,践行程序正义之理念!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梁敦彦虽然对未能触及宪政根本略感遗憾,但林镇东提出的司法独立架构和程序改革,己然是破天荒的壮举,且极具操作性。
他亦起身拱手:“大人此议,深谋远虑!司法独立乃宪政之基石,程序正义乃法治之灵魂!梁某愿全力协助沈先生,共襄盛举!”
徐世昌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百感交集。他明白林镇东此举己是顶着巨大压力,在现实允许的范围内做到了极致。
这“徐图缓进”的策略,既回应了沈、梁的诉求,又最大程度规避了风险。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