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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南京女大学生云南遇害案

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被告人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胜、陈寿萍要求严惩被告人、自愿放弃赔偿,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4.3 垂死挣扎:上诉与终审

一审宣判后,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不服,提出上诉。洪峤声称自己无罪,且患有精神疾病,要求进行精神鉴定。张晨光和曹泽青则认为自己是受洪峤指使作案,量刑过重。

2022年8月26日,案件二审在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由于疫情原因,三名被告人未到庭,而是在勐海县拘留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审理。

在庭审中,洪峤的辩护律师提出,洪峤曾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应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法院认为,洪峤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逻辑严密、计划周详,还亲自写下47页上诉状,驳回了其精神鉴定诉求。

法院认为,洪峤策划、指使张晨光、曹泽青作案,采用微信电话及手机游戏喊话方式逃避追查,虽然未留下具体内容,但相关痕迹及涉案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2020年7月初,洪峤因与女友李某月在恋爱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遂邀约张晨光、曹泽青帮忙杀害李某月并制定作案计划。洪峤事先设计诱骗李某月购买7月9日的机票从江苏省南京市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并提供资金和部分作案工具,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指使张晨光、曹泽青从南京市乘机提前抵达景洪市至商定的作案地点勐海县普洱茶公园,购买铁锹预先挖好土坑。当日21时许,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洪峤无视他人生命,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翻供否认指使杀害李某月,毫无悔罪之心,应依法惩处。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具有坦白情节,判处二人死缓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4 正义执行:死刑的终结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2023年5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临刑前,洪峤见了自己的父母,此时他眼神空洞、带着一丝恐惧,那是对死亡的惊惧战栗。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这一切都无法挽回他所犯下的罪行。

得知洪峤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李倩月的父亲李胜表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女儿终于沉冤昭雪,感谢司法机关对此案作出的努力。"

五、反思与警示:悲剧背后的教训

5.1 警惕"完美男友"的陷阱

李倩月遇害案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悲剧,它提醒我们在恋爱关系中要保持警惕,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洪峤在李倩月面前展现的是一个成熟、稳重、有责任感的"完美男友"形象,但实际上他是一个心理扭曲、有暴力倾向的危险分子。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恋爱关系中,不能只看对方的外表和表面行为,还要深入了解对方的性格、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当发现对方有控制欲强、嫉妒心重、情绪不稳定等危险信号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及时止损。

李倩月的父亲李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希望通过女儿的遭遇,提醒更多的年轻人在恋爱中保持清醒,不要被甜言蜜语迷惑,要学会识别危险信号。

5.2 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

洪峤能够成功实施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利用了现代通讯技术的便利。他通过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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