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中的判案,不是简简单单知道律令,就能做对的了,比如:
民吴大郎具状告行商张三、李西。诉称:其父吴叟年七十有五。去岁腊月,张三以三十文购得瓷盘,立契曰"粗陶旧皿"。今春李西于市集叫卖此盘得银五十两,大郎方识家珍,叩请追赃治罪。
这个案子涉及到转卖,而且还签有文书。
只根据虞律中的律令,是没办法判此案的,还需要结合《教民榜文》中的条款,才能正确判断此案。
除了这种常规案子,还有一个案子,张三控告李西偷摘自家紫瓜(茄子)贩卖,李西说紫瓜是自己种植所得。
你就说吧,这案子你把虞律全背下来,也不知道该咋判吧?
白林夕苦思冥想好一会儿,写下了几种方法,比如观紫瓜大小,若其中有未长大的小紫瓜,那紫瓜辛苦所种,未长熟怎忍心摘取贩售?
再如,言本官将其买下,所得银两均分二人,同意者所言为谎。
抓耳挠腮的把判语做完,又对没把握的判语再三思虑,这才誊抄在考卷上。
做完判语,白林夕长长舒了口气,接下来看向诏诰表,这个太好写了,比老师留给自己的课业还简单,轻松搞定。
最后是算学题,白林夕刷刷刷做起来,so easy。
所有题做完,又检查了两遍没有错误后,白林夕只能趴在桌子上无聊的等待着出场。
考场中,如他这般无聊的人没几个,别的不说,单单三道算学题,就把好多考生算的抓耳挠腮,有甚者甚至双手扯着自己的头发。
没办法,算学就是这样,不会就是不会,逼死自己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