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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立于不败之地

罗马建城六百七十五年,六月六日,上午十点。′d,a~w+e/n¢x?u/e¨b/o`o!k-._c·o′m*

克拉尼斯河南岸的蓬蒂尼平原已经被意大利的夏日骄阳炙烤得微微发烫。

热浪翻滚,小卢西乌斯透过好似水幕一样的热浪望着对面微微抖动的莱乌齐奥大山丘很是入神,似乎他隐约可以看到上面的庞培旗帜。

这旗帜其实只存在于小卢西乌斯的设想之中,却不存在于他的眼球之中,因为两边距离足足有三千五百米远。

虽然说看不到旗帜,更看不到旗帜上面的标志,但却知道庞培的旗帜是一头雄壮的“白底金色翼狮”。

有人说那不叫“翼狮”该叫“庞培之狮”,或者“雷霆之狮”。可不管叫什么,那狮子都是金色的,庞培大旗的雄狮图案是用金线编织的。

想来,庞培正在山上指挥作战,而且不出意外的话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

小卢西乌斯没有想错,莱乌齐奥大山丘上不仅有庞培,还有凯撒。

凌晨五点,庞培首先在大丘上结阵,他的第四军团六千人负责他的安全,一起被布置在大丘之上。

凯撒事先在河上架起五座浮桥,督促士兵渡过克拉尼斯河,在平原布阵。

整个夜晚,凯撒都没有休息,因为他害怕渡河渡到一半的时候小卢西乌斯会来进攻。

然而,他多虑了,整整一个晚上,非常平静,没有敌人来进攻。°看′书?君~ ??已?发[t¨布3最e新2a章?节?

而此时,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工作,便来庞培的本阵见庞培。

格涅乌斯·庞培无疑是英俊潇洒的,这是凯撒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的。而此时的庞培一身戎装,更加显得英武非常。

只见庞培头戴“黄金狮鬃冠”的兜鍪,头盔的样式不是纯粹罗马式的而是仿照赫拉克勒斯狮盔制成的罗马头盔。盔冠的鬃毛的确是狮子的鬃毛,鬃毛嵌入在两层薄薄的水晶片中,紧密、厚实,高高竖起,让庞培显得更加高大英武。

他身上穿着的胸甲是银白钢板镶金狮浮雕的罗马将军式铠甲。浮雕上的金狮狮爪踏在船锚上,象征海上胜利,锚链用西班牙战争中获得的金锭熔铸拉线。

肩甲是白色的,取材于他当年在非洲猎杀的白色狮皮,白色皮革衬着黄金鳞片。

他的披风也是雪白的,非常轻柔,是用雪白羊绒编织而成的,然后用纯金丝线镶着金边。

庞培浑身上下不是白色就是金色,没有红色和紫色。

庞培最厌恶紫色,认为紫色是“暴发户”的象征。

“我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庞培阁下。”凯撒说。

庞培非常高兴,他微笑着亲自倒了一杯葡萄酒递给凯撒,然后自己又满满地斟了一杯。~[a3>[,8?t?看>;书..\网?? *1@最a新°=-章%节?)更]1新}|;快?“辛苦你了,我的未来的副执政官阁下。”

庞培许诺给凯撒的最大的好处就是明年他就任执政官的时候要凯撒做副执政官,然后便可以去高卢做总督。

“我想,你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凯撒说道。

“是啊,我不相信这小卢西乌斯还有什么能耐?到了这个时候,他只能和我打阵地战。”庞培一只手端着酒杯,另外一只手指了指山下已经列成阵势的罗马军团。

此时,在克拉尼斯河南岸集结了五万罗马精锐,除了六千人作为拍庞培的指挥部卫队,另外四千人为骑兵之外,其余四万罗马军团步兵被布置在平坦而广袤的平原上。

四万大军构成四道防线。每道防线一万人,左右各一个军团,每个军团五千人。

其实,与其说是防线,不如说是进攻的战阵。八个五千人的队伍,层层递进,向前稳步推进,同时作为防御力量,也能够层层消耗对手,防止敌人突袭。这是罗马军团最喜欢的作战方式,也是最稳妥的作战方式。

罗马军团所向披靡,天下无敌,其胜利的秘诀就是依靠严明的纪律和士兵素质,由此在阵地战中无往而不胜。

盖乌斯·马略的军事改革将罗马的公民兵变成了职业兵,形成了专业化的作战体系。军团编制标准化,指挥层级清晰,协同作战能力强,适合阵地推进。

此时的罗马军团在其已知的世界里面几乎没有对手,只要是双方开展了阵地战,哪怕敌人的兵力是罗马军团的数倍,最终胜利的仍然是罗马。

经过数年的西班牙战争,庞培深知自己率领的罗马军团的弱点。在山地、丛林和谷底等复杂地形当中罗马军团容易被游击战术牵制,这也正是他多年与塞尔托里乌斯作战总结的经验。

而且,由于缺少骑兵,罗马军团步兵缺乏外层保护,容易遭到打击。

所以,庞培花费重金雇佣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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