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的,把自己的从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人群里面尽快地像一只误入人群中的狐狸一样的,在享受到了人群中男男女女们所散发出来的全部的有害气体之后,逃离出来。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用在寻找失踪的霸道的郑毅校长的事儿上来。尽快地投入到把聚集滞留在立交桥上边那儿的一些退休了的老教师们的尽快地劝离现场的事情上来。才是正事。
困难的是,就凭着身单力薄的我这个外地来的小女子 ,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便我站在那个热门儿的网红打卡之地立交桥上边那儿,在过来过往的众人面前,扯着嗓子,动用丹田之气,大声的喊一嗓子,向人来过往的贱民百姓们声明道,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女孩子,是出生在名门望族之后的格格小姐。我要…
我想,既然是这样的,很显然,弱小无助的我的嘶喊。除了为路过的众人们制造出了一阵子的噪音,和那嘶喊声引起扰民污染环境的特效之外,很快的我自己可怜巴巴的嘶哑的嘶喊,便是被埋没在嘈嘈杂杂的空气中,扭扭捏捏的极其不情愿的,在无奈何之下,保留着太多的遗憾,飘飘淼淼的穿透了灰色的乌云,缓慢的不情愿的,向阴沉沉的天空漂移而去了。
在众人睽睽之下,通过每一位经过此地儿的路人们的惊诧莫名的眼神,我便是清楚的知道,正在路过经过立交桥上边那儿过往的人们,会不会误认我这个举动,不是一个神经病患者所刻意做出来的举动。就是一个脑残粉的家伙所发愣怔而贸然做出来的举动。
从发挥的作用来说,除了引起人们的怪异的眼球和惊诧莫名眼光之外,本人的举动。我觉得,对于现场经过路人来说也同样的起不到任何的一个作用,也同样的是所处理解决不了任何的一个问题的。
此事儿,使我记忆犹新的是,在人们的惊诧莫名之下,作为一名引起此事端的作俑者,我只有像个贼一样灰溜溜地抱头鼠窜。像一只流浪狗似的沿着凹凸不平的路面,惶惶然地逃窜。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想,我这个惹事的精,若是在不及时的止损溜之乎也的话,我这骚扰分子,会不会被当做一粒疯子,被人们押送到附近的精神病院里面去收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