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给予了近乎所有唯心生物相当大的打击,尤其是恶魔族这种强者为尊,肆意妄为的种族可谓是重点打击对象。
一时间,恶魔族断崖式遭到大削,越强的越惨。
“七十二柱”惨遭重创,七个现任“大罪”直接全灭。
不得已的最后,恶魔族只能被迫进行“恶魔契约计划”改革,这是无奈之举,也是对璀璨时期的妥协...
“七十二柱”分崩离析,剩下的能逐步适应时代的强者,数量却仅够成为“二十一王”。
作为恶魔统帅的“大罪”,此时不得不接过带领恶魔族再次辉煌的重任,成了懂的都懂的“狗都不当”。
没人愿意背锅,只有极少数恶魔,会真正为了同族的未来而努力。
几百年了,“二十一王”没任何一个去挑战“大罪”,哪怕很多大罪职位因原主死亡而暂时空着,它们就是不顶上。
若想彰显自己的强大,“二十一王”这个在战力上与“大罪”相差不大,能得到其他恶魔尊重又不用干活的职位不好吗?
矛盾又来了。
“二十一王”就是卡着,实力强大的它们不可能会输小辈,也不愿意故意输。恶魔族这样下去很难坚持到有小辈能成长到能打败“二十一王”的地步,不想个计划,那“大罪”还得空着。
傲慢,贪婪,暴食,愤怒,**,懒惰,嫉妒。
七个大罪,空五个。
仅剩下的两个退休了无数年后又被抓回来的上班“原始大罪”。
“原始贪婪”天天跑去物质界,“原始懒惰”是魔界大地,
其实吧,看成全空也无所谓拉~
于是...
“大罪候补制度”,被提出了。
3.“大罪候补制度”:由“原始大罪”发起,以一百年整为考验,决定下一任“大罪”的制度。
一百年间,300岁以内的年轻恶魔可登记,进行智力,武力的对抗或展示。
表现最优者,可成为新的“大罪”,继承部分“原始大罪”的力量,达到“二十一王”的层次。
皆知至奇迹时期,已进行过此制度的大罪:
“**”:纪元400~500
“嫉妒”:纪元600~700
“傲慢”:纪元800~900
奇迹时期预计:
“愤怒”:纪元1000~1100
“暴食”:纪元1200~1300
一个恶魔终身可参与此制度2次,300岁以上可通过战胜“二十一王”,再战胜“大罪”接替其“大罪”位置。
恶魔契约计划:
遵循“等价交换”理念,恶魔与人类签订“契约”。恶魔帮助人类实现**,人类用一段时间自己散发的所有幻想力与恶魔交换。
为保证幻想力不流失,恶魔称这样得来的幻想力为“灵魂”,以便契约后的人类散发的幻想力转为只能供恶魔吸收的特殊幻想力—“灵魂”。
(因“吸收灵魂”听上去让人恐慌,又有部分人类耍赖被教训,传播谣言。久而久之,恶魔族被传颂为邪恶族群。幻想城出现后,此情况有所改善。)
特殊名词:“懦弱之魔”
据说是一位梦魔,璀璨前期时提出了足以改革恶魔族的“恶魔契约计划”。因触及恶魔族某些恶魔利益,保护弱小与恶魔族弱肉强食的理念不相符,被冠以“懦弱”之名,后被守旧派刺杀。奇迹时期,其伟大事迹被赞颂,为恶魔族纪念它,冠以“希望大罪”的称号。
补充:
1.种族领地不是绝对的,仅指此环境适合某魔族,所以某魔族在那的占比最高。恶魔族是混居的,不具备绝对独立性。
2.魔界是原始大罪懒惰的身体,第七区和第八区因某些原因不适合住恶魔。且异魔族因一些原因不适应魔界生活故以第七区第八区隔开,居住在较远的第九区。
3.某些原因→_→:由人转化的异魔族对魅魔族的魅力抵抗力太差,怕莫名其妙就“舔狗竟是我自己”了。